项目名称:代表处经费支出
代表处从事应税业务或采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办法纳税的,年终需要向税务局提供经审计的全年经费支出情 况,以及税金交纳情况。由事务所审核其经费支出计算是否正确,各项税金是否足额,按时交纳,并出具审核 报告。
外国代表处注册经费支出应包括哪些方面?
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:在中国境内,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、奖金、津贴、福利费、物品采 购费(包括汽车、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)、通讯费、差旅费、房租、设备租赁费、交通费、交际费、其他费用。 常驻代表机构对上述经费支出额,必须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,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。其中属于 在中国境外的经费支出部分,还应提供其总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证明文件,一并报税务机关审核。
工作流程:受理→审核→批准→出具报告
第一步:和客户沟通审计单位情况
第二步:签订管理当局申明书及审计业务约定书
第三步:给客户提供审计所需资料清单,客户准备审计资料
第四步:实施审计,与客户就审计意见初稿进行沟通
第五步:出具正式审计报告
第六步: 开具发票,客户支付审计费用
第七步:征询客户服务意见,建立并完善客户档案
我们还可以:(点击进入解决方案)
第八步:提交客户管理诊断报告
第九步:与客户管理层沟通,提供财务整体解决方案
第十步:长期作业推动成长
资料清单:(点击下载)